作為數字音樂界『雙App』之一的蝦米音樂迎來了一個爆款內容:《我的少女時代》主題曲《小幸運》在蝦米音樂播放量超過三千萬,這首由田馥甄演唱的歌,在數字音樂平臺的表現很是亮眼,蝦米音樂則憑這一爆款內容在用戶獲取等方面收獲滿滿。過去一個平臺可以成就一個明星、一首歌曲,現在反過來,一首單曲竟然具有如此大的魔力,給平臺帶來助力。這一現象本質是,移動互聯網進入內容時代,而《小幸運》的成功給內容產業(yè)還是帶來了些許啟發(fā)的。
內容究竟是什么鬼?
2015年可謂中國內容創(chuàng)業(yè)的大年,音樂、視頻、廣播、文學、動漫諸多數字內容領域都十分熱鬧,阿里、騰訊等互聯網巨頭都在戰(zhàn)略層面瞄準內容,給內容產業(yè)增加了一把火。不過,究竟什么是內容產業(yè),一直沒有清晰的定義。
百度百科倒是有內容產業(yè)詞條:內容(content)即流過那條“粗管子”——光纖寬帶電纜的所有節(jié)目。歐盟“Info2000計劃”中把內容產業(yè)的主體定義為“那些制造、開發(fā)、包裝和銷售信息產品及其服務。
……
這是很古老的定義了。
我們現在討論內容產業(yè)時,實際上是在討論的一些具有共同特征的業(yè)務,理論上來說內容與工具、平臺并列。移動互聯網發(fā)展這么多年,美圖、安全、搜索、IM、支付、瀏覽器等工具,該有的都有了,留下的機會已經不多了;平臺看上去很大,但是電商、社交、廣告、O2O,各類平臺在PC時代就已經被卡位,這些平臺移動化之后留下的機會非常少,很難再有新的大型平臺誕生,嘗試并成功的非常少,有幾個陌陌呢?現在,圍繞已有平臺、已有工具,給用戶提供源源不斷的內容就成為最有價值也是最有機會的事情。
基于此,可以將內容定義為:
移動互聯網時代,在基礎工具和大型平臺之上,源源不斷為用戶提供的東西。內容分為狹義和廣義,狹義內容只有數字內容,大抵等同于過去所說的虛擬內容,它有幾個特征:與渠道可顯著區(qū)分、源源不斷地供給、消耗用戶注意力。廣義內容就太大了,基礎工具和平臺可以算是移動互聯網上的內容、商品可以算是電商平臺的內容、服務可以算是O2O平臺的內容…
我們在討論內容產業(yè)時,更多是說狹義的內容,基于此就很清晰了:圖片、文學、動漫、音樂、視頻、新聞、游戲等等都算是內容產業(yè)。
內容應該怎么做?
阿里影業(yè)高管前段時間關于編劇的言論引發(fā)了許多討論,說明大家對于內容應該如何做還是滿關注的——這是一個業(yè)內一直在探討的問題。
從模式上來看,UGC、PGC、EGC三大模式連小白用戶都大致清楚是什么意思了,無需贅言。
從內容被消費頻率來看,又可以分為頂部內容和長尾內容,80%的人在消費20%的內容,那么這20%的內容就是長尾內容。
從內容質量來看,又可以分為優(yōu)質與劣質內容,劣幣驅逐良幣等現象一直在內容產業(yè)上演,內容平臺通過運營手段來避免這樣的現象。
從收費模式來看,內容消費有廣告、付費、增值、硬件諸多盈利模式。
從產業(yè)環(huán)節(jié)來看,內容產業(yè)又分為IP、創(chuàng)作、發(fā)行、分發(fā)、保護諸多環(huán)節(jié)…
看上去都蠻專業(yè)的,不妨以數字音樂產業(yè)來看看內容應該怎么做。
數字音樂是最具代表性的內容產業(yè),這是一個古老的行業(yè),經歷了MP3、網絡音樂、在線音樂多個階段,千錘百煉。與其他內容產業(yè)不大相同的是,數字音樂產業(yè)內容很難適合UGC模式,不是人人都可以創(chuàng)作歌曲的,還有不少人連唱歌都不會,只適合做內容消費者?;诖?,數字音樂一定是PGC模式,就是專業(yè)人士生產內容。就算是PGC,數字音樂比較復雜,生產者是獨立自由的個體,還是寄生于履行包裝職責的唱片公司,是兩個不同的方向。
蝦米音樂與《小幸運》的互相成就關系,給內容產業(yè)帶來的啟發(fā)是:不論采取何種生產模式,平臺一定需要明星內容——這是比頂部內容更加頂部的內容。百里挑一,效果上確實可以給平臺帶來巨大的增量。不只是數字音樂,影視平臺自制劇、文學平臺的爆文、新媒體的100萬+閱讀文章,都是這樣的明星內容。如果說內容平臺是一頂皇冠,內容就是上面的明珠,如果有一顆寶石,皇冠就會增色不少,沒有明星寶石的平臺就會黯然失色。
在獲取這些內容上有幾種方式,一是事先已經知道其會爆發(fā)了,花高價購買,比如找明星做內容、購買《中國好聲音》版權;二是廣撒網,做(買)一堆普通內容,運氣好或許可以押到一個爆款內容,不過概率不大,可能費力不討好;三是強力推,瞄準某個內容結合資源推廣等外力將其打造為爆款內容。蝦米音樂上的《小幸運》成為爆款內容,應該是走的第三條路,之前《我的少女時代》不夠火時阿里便押寶了,并且利用蝦米音樂資源幫助這一內容爆發(fā),最終《小幸運》也火了,蝦米音樂與之可謂雙贏。
所以,對于內容平臺而言,打造明星內容會是未來獲取明星內容的主流模式,去買版權內容已經是成本太高的選擇了,只有自己做內容、包裝內容、打造明星內容,才能彎道超車,脫穎而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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